三灶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是本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在本院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内简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
2.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4.办理本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