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全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
(2)在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5)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负责全院的行政监察工作,制订廉政建设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查处违反政纪和审判纪律案件;负责处理控告、检举法院工作人员违纪的来信来访及其申诉;受理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开展纪律教育;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负责全院司法警察警衔的管理;
(9)负责全院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做好干警的考核、调动、任免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10)协助区编委管理全院的机构编制;
(11)负责全院干警的工资;
(12)负责岗位责任制的检查、落实和考评的具体工作;
(13)负责全院干警的教育培训;
(14)负责全院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
(15)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6)协助开展机关党委的工作;
(17)协助院党组开展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