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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时冲动,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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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4-13 10:19:36 打印 字号: | |

生命健康高于一切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希望社会各界对疫情防控

多一些理解

多一点包容

坚决把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遏制住

早日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基本案情

陈某与严某、梁某等人根据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某酒店隔离医学观察点执行防控安保、后勤等防疫工作。某日23时许,被告人刘某囡、轩某、邢某平醉酒后经过该酒店门口。出于疫情防控需要,严某等防疫工作人员告知刘某囡、轩某、邢某平三人需尽快离开隔离酒店。

因不满工作人员的说话态度,刘某囡、轩某、邢某平先是与严某等人发生争执,后又殴打陈某、梁某,陈某、梁某等人予以制止。此时,刘某囡等三人的朋友姜某涛经过酒店门口,见状上前帮忙,拉扯过程中动手殴打陈某。后警察赶至现场将四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鉴定,被害人陈某、梁某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囡、姜某涛、轩某、邢某平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囡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姜某涛拘役六个月,缓刑七个月;轩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邢某平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法官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每一位公民都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服从疫情防控安排,维护疫情防控秩序,若以暴力等方法妨害防疫工作开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疫情防控

容不得一点“小任性”

人人都需担起“大责任”

广大群众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切勿“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金湾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