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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弘扬宪法精神 金湾法院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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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08 16:42:08 打印 字号: | |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2023年12月4日,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了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旁听庭审:司法“零距离”

为积极响应国家宪法日宣传号召,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近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展了两场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13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走进庭审现场,旁听行政诉讼案件。 

“现在开庭!”伴随着法槌的敲响,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井然有序地开始了。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程序严谨,原、被告双方及代理人按照庭审程序逐项进行,举证辩论有理有据。旁听人员认真聆听,“沉浸式”观摩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零距离”体验行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切身体会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加深了对法治工作的了解,接受了法律知识的教育,达到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为以后更好的依法履职夯实了基础。

接下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推动“请进来”旁听庭审工作制度化、“走出去”法治讲堂活动常态化,着眼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指导和帮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助推法治金湾建设。

 

法治课堂:青春不“毒”行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三灶人民法庭法官修瑞娟在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开展了一场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修瑞娟法官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始,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毒品、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刑罚;然后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公布的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典型案例中与青少年相关的案例重点讲述了青少年涉毒犯罪的后果、案件特点以及其中所反映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主体存在的身心缺陷、管教缺失等现象,警示和提示同学们多了解毒品相关知识,“知己知彼”,减少接触涉毒物品、场所、人员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关注并维护心理健康,培养健康、积极的兴趣爱好,充实生活,陶冶情操,做毒品的“绝缘体”。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金湾法院向来关注、重视青少年成长和发展。今年以来,金湾法院开展了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模拟法庭、法治宣传讲座等多项活动,以工作中的实际案例为素材,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说法、释法、普法,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

 

普法宣传:“宪”在进行时

为强化宪法学习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青年干警前往金湾区红旗镇文化广场参加珠海市金湾区普法办举办的“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深入学习宪法知识,并针对群众法治需求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以案释法。

此次活动,干警现场解答了群众有关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多领域法律问题,并集中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有效增强了群众对于宪法的认识,引导群众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让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为“平安金湾”的建设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金湾法院将持续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深入学习宪法知识,拓宽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针对性,促进法治信仰根植民心,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责任编辑:金湾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