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404诉前民鉴3号-鉴定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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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2-26 10:34:56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404诉前民鉴3号    

南京煌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路洁(公民身份号码:3204021969****1224):

本院受理原告曾文光、吴楠与被告淮安恒之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南京煌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路洁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404诉前民鉴3号诉前鉴定申请书、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鉴定听证传票等。原告的鉴定申请书内容有:申请鉴定案涉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文德广场内文德影城恒大嘉凯数字院线3、4楼影城院及办公室水电工程(卫生间、强弱电布线安装)项目工程造价【包括(1)较之于《工程承办合同书》多施工的面积;(2)增加工程的主线路3楼至地下室桥架;(3)增加施工的3、4楼电影院洗手间之外增加给排水;(4)增加施工的3、4楼电影院消防应急照明;(5)其他更改、重新施工的工程量;上述不含工程施工材料及辅料】,特此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3月28日14时30分在第十审判庭进行本案鉴定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之规定,由审判员李雅惠独任审理。望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否则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袁妍琪 电话:(07567265860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铭东路578

 


 
责任编辑:袁妍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