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404民初3246号公告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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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02 10:14:14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404民初3246

鲁玉辉(2302261971****0016)、甘南县正大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与被告鲁玉辉、甘南县正大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404民初3246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有:1.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粤CQW781号牌车辆保险赔偿款8668元及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付清时止),先由被告三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告三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仍不足的由被告一、二予以赔偿;2.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41022163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审判员郭美玲独任审理。望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否则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联系人:法官助理罗敏兰   联系电话:0756-7266518

  员乌兰倩             0756-726590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铭东路578


 
责任编辑:乌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