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404民初2002号
王满义(公民身份号码:3203241989****5950):
本院受理原告杨明桐与被告王满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404民初2002号民事裁定书之一,裁定内容如下:
本案按原告杨明桐撤诉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袁紫涵、黄润媛 联系电话:0756-7262937、(0756)7266055
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